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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报送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情况的通知
县直各有关单位:
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放管服效”改革涉及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乡政办发〔2017〕100号)下发后,各单位就规范性文件清理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一些部门对文件清理工作重视不够、对文件清理要求落实不到位,影响了整体工作的推进。近日,省、市下发通知对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报送时限提出新的要求,现就清理情况报送工作要求如下:
一、 清理范围
全面清理建国以来至2017年8月底县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制定的所有规范性文件。
二、 清理重点
乡政办发〔2017〕100号中规定涉及“放管服效”改革、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和外资的规范性文件。
三、清理主体
坚持“谁制定、谁清理”和“全面清理和重点清理相结合”的原则。
县人民政府及所属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由其制定机关负责清理,部门联合制定的和涉及多个部门职责的,由牵头部门负责组织清理;制定部门被撤销或职权已调整的,由继续行使其职权的部门负责清理。
由县直单位起草的以县政府或县政府办公室印发的规范性文件,由起草公文的单位负责提出意见,报县政府废止或修改。提出废止意见的要说明理由并提供依据。
四、报告时限
各单位务必于2017年10月15日18:00前以正式文件形式将清理工作情况报县政府办公室。
五、报告内容
报告中要分别列明五个部分内容:
一是建国以来至2000年保留的规范性文件情况;
二是2001年至2017年8月底保留、废止、修改的规范性文件情况;
三是乡政办发〔2017〕100号中规定涉及“放管服效”改革的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
四是乡政办发〔2017〕100号中规定涉及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
五是乡政办发〔2017〕100号中规定涉及外资的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
同时必须将附表加盖单位公章后一并报送。
六、相关要求
(一)此次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是国务院、省政府和市政府部署的重要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部门要讲政治、讲原则、讲大局、讲落实,迅速部署、马上行动,不得拖延推辞和敷衍了事。
(二)各单位于2017年10月10日18时前将本单位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联络员和负责人名单报至下述邮箱。
各单位的清理工作负责人和联络员要切实负起责任,将清理工作按要求落到实处。对敷衍塞责延误全县整体工作的将严肃问责。
(三)密级文件按相关保密规定进行清理。
联系人:贺琦 电话:0357-6822026
邮箱:lfxnfzb@163.com
附件:
2.2001年至2017年8月底保留、废止、修改的规范性文件目录.doc
3.涉及“放管服效”改革的规范性文件保留、废止、修改目录.doc
4.涉及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规范性文件保留、废止、修改目录.doc
乡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0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