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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的紧急通知

2017-10-10    浏览:

乡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的

紧急通知

 

各有关单位、煤矿企业:

为“两节”期间和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根据《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近期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临政办明电〔2017〕81号)文件精神,县政府决定立即在全县开展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整治重点

全县监管煤矿。

二、专项整治时间

自现在开始至2017年12月底结束。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取得实效,县政府成立安全生产专项检查领导组。

组  长: 马  平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 陈建明  县政府办副主任

王国庆  县安监局局长

成  员: 闫晓光  县安监局副局长

李东攀  县安监局副局长

张宏宁  县安监局副局长

任智明  县安监局副局长

杜鹏军  县安监局副局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安监局,办公室主任由王国庆同志兼任。同时,领导组下设六个检查组负责日常检查工作(见附件)。

四、检查重点

1、严禁煤矿超能力生产。各有关单位和检查组要加强日常监管,严格按照核定产能和作业规程合理控制煤矿的采掘工作面作业进度,定期对监管矿井所有的采掘作业地点的具体进尺、产量进行核实,严防煤矿超能力组织生产。

2、认真落实挂牌责任。各级挂牌责任人是否按规定到挂牌煤矿进行检查,挂牌责任落实不到位的,予以约谈;县煤炭主管部门包矿人员和“五人小组”是否按规定到所包煤矿进行检查或包矿责任落实不到位的,给予通报批评。

3、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各煤矿企业必须按采掘计划,在批准的红线范围内组织采掘作业活动,严禁以任何理由超越红线进行非法违法活动,各检查组要将“打非治违”列入工作重点,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

4、狠抓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各煤矿企业要严格按照《乡宁县煤炭工业局关于在全县煤矿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的通知》(县煤安发〔2017〕81号)规定的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扎实开展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各检查组要督促煤矿扎实开展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对未按规定要求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双重预防机制的煤矿企业,严格依法查处。

5、加强煤矿防治水管理。各煤矿企业要按时完成防治水“三区”划分,未按时完成的煤矿企业,各检查组要立即下达停产停建整顿指令,在未完成之前不得批准开工或复产复建。

6、扎实开展突查夜查。各检查组要定期采取突查、夜查的方式开展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影响煤矿安全生产的重点问题、焦点问题和突出问题,对不放心的煤矿企业要加大频次进行突查、夜查,严防此类矿井在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情况下违规组织生产建设。

7、杜绝“五假五超”行为。各检查组凡发现存在假整改、假密闭、假数据、假图纸、假报告和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超层越界和证件超期等非法违法行为的煤矿,一律责令停产停建整顿,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八、严肃问责公开曝光。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格落实煤矿安全生产监管主体责任。对不认真履职的,不严格执法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问责。

九、严格目标责任考核。对发生煤矿死亡事故的集团公司、煤矿企业,本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并取消其评优、评奖资格。

十、严厉惩戒事故企业。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强化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规定的通知》(晋政办发〔2012〕34号),对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矿井,实行整顿恢复机制;对发生死亡事故的煤矿及主体企业所属其他煤矿,依法停产停建整顿;对迟报或者漏报事故的,依据相关条例,严肃处理。

五、工作要求

1、各有关单位、煤矿企业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做好“两节”期间和党的十九大会议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意义,一定要作为头等大事来抓,严格落实领导干部24小时带班值班制度,强化“两节”期间的应急值守,保证信息渠道畅通。

2、“两节”期间,各煤矿安全监管人员、煤矿五人监管小组及煤矿企业安全管理人员一律不放假,要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加大“两节”期间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各项检查不间断,严防各类非法违法行为,态势对长期停产停建矿井要加强巡查,确保“两节”期间和党的十九大会议期间安全、稳定。

3、各检查组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轻车简从,廉洁自律,求真务实,要坚决杜绝人情执法,敢于动真碰硬,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煤矿,要依法责令停产整顿,并挂牌督办,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乡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9月28日

附件:

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组名单

 

第一检查组

组    长:闫晓光

成    员:包联股室、五人安全监管小组人员

工作任务:对包联煤矿进行全面检查

第二检查组

组    长:张宏宁        

成    员:包联股室、五人安全监管小组人员

工作任务:对包联煤矿进行全面检查

第三检查组

组    长:杜鹏军

成    员:包联股室、五人安全监管小组人员

工作任务:对包联煤矿进行全面检查

第四检查组

组    长:任智明

成    员:包联股室、五人安全监管小组人员

工作任务:对包联煤矿进行全面检查

第五检查组

组    长:王  昭 

成    员:纠察队人员

工作任务:对全县未复产复建、未动工矿井全面检查

第六检查组

组    长:吕王剑

成    员:监察中队人员

工作任务:对全县复产复建矿井全面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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