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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

2017-09-25    浏览:

乡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健全应急管理体系,完善预案体系和工作机制,提升应对各类突发事件能力和意识,确保快速、高效、有序的开展应急处置,现就加强应急管理工作、提高应急管理水平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健全应急管理机构

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把应急管理工作作为提高政府公共管理和应急风险能力、维护安全和谐稳定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要健全应急工作机构,明确联络人员,做到有办公场所、有分管领导、有专(兼)职工作人员、有应急值守电话。各乡镇要把应急机构队伍延伸到各村委;有关部门要统筹协调建立相应的应急机构,建立覆盖全县各级各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工作机构网络。

二、抓好应急救援队伍

着重抓好全县各类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和责任落实工作。一是抓好骨干(综合)应急救援队伍,重点是公安消防大队、武警中队、矿山救护大队和预备役民兵的建设;二是抓好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以部门为单位,根据职责分工,确立行业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做到机构、人员、制度、责任四落实;三是抓好基层应急救援队伍,以基干民兵、护林队、护村员等群众性队伍组成;四是抓好企业应急救援队伍,煤矿、焦化、建筑施工、天然气等重点行业,根据各自实际,建立一定规模的应急救援队伍;五是抓好专家应急救援库,各部门根据本部门的实际,联系、协调、确定有关专家,设立包括姓名、单位、资质、联系方式在内的专家库。各类应急救援队伍都要做到登记造册,分类备案。常态下按照“谁建队、谁管理、谁使用、谁保障”的原则管理,应对突发事件时,服从全县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调度。

三、完善应急预案体系

按照省、市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应急预案体系要求,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重点建立好以下应急预案:

(一)建立和完善专项预案。承担各项专项预案的县直单位要对照专项预案目录(附表1),进一步制订、修改和完善应承担建立的专项预案。要成立相应的专项指挥部,组建专门的预案起草小组,紧密结合工作实际,突出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明确主办部门和配合部门职责,草案出台后,要召开专题会议,聘请有关专家和指挥部成员单位协同评审、提出意见、修改完善。形成定稿后,报县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审核,以县政府办名义印发。

(二)建立和完善乡镇、部门预案。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对照乡镇、部门应急预案目录(附表2),明确本单位应承担建立的预案,进一步制订、修改和完善。要成立乡镇、部门应急指挥领导组和工作组,成立专门的预案起草小组,紧密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突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明确主办部门和配合部门职责,草案出台后,要经专家评审、修改,形成定稿后,以乡镇、部门正式文件印发,并报县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备案。

(三)抓好应急预案“三进”(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工作。各乡镇要加强对农村应急工作的管理,要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制订相应的应急措施;各部门要加强对企业应急预案建立情况的监督和管理,各生产经营企业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88号令),认真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坚持企业内部自评与专家评审相结合的原则,报请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教育部门要做好对各中小学特别是存在风险隐患的学校的应急工作的管理,每个学校都要根据实际制订专门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应急预案要符合实际,职责清晰,简明扼要,可操作性强,并根据需要不断修订完善。按规定备案并存档。

各单位专项预案和部门预案要在12月底前全部完成。县政府办公室对未按时报送的相关部门进行通报批评。

(四)加强预案演练工作。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做到年内有计划、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1—2次综合性和专业性演练,不断锻炼队伍,提高快速反应能力。其中煤矿、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建筑施工、食品药品、学校、公共聚集场所、地质灾害为重点演练部门。

四、抓好应急救援物资的清查摸底和储备工作

按照社会储存与专业储备相结合,政府储备与商业储备相结合,实物储备与生产能力、生产技术储备相结合的“三结合”原则,建立县、乡镇和部门的应急物资储备信息平台,完善应急物资储备数据库,对全县储备资源进行清查摸底和动态管理。县政府将根据全县应急物资储备的特点、分布等情况,统筹协调、合理规划、科学布局,逐步健全县、乡镇、部门应急物资储备仓库。

五、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五级五覆盖”的原则,认真做好本辖区、本部门、本单位、本行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特别是年度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各乡镇、22个行业部门,要建立安全隐患数据库,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对排查出来的隐患,及时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

六、建立和完善突发公共事件政务信息报送制度

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要建立完善本乡镇、本部门内可能造成重大影响并涉及公共安全的信息收集、分析和报送制度。要严格落实领导带班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及时提供预警信息;要严格落实突发公共事件和安全生产事故信息报送制度;严格把握事故报告的时间界点,来不及形成文字的,可先用电话口头报告,然后再呈送文字报告;来不及呈送详细报告的,可先作简要报告,然后根据事态的发展和处理情况,随时续报。坚决防止和杜绝瞒报、迟报、漏报现象。

七、加强应急管理知识宣传和培训

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通过新闻媒体和有效的宣传教育手段,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扩大宣传范围,编印应急知识宣传单,深入学校、企业、农村及其它人员密集场所,广泛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常识,增强公众的忧患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和自救、互救意识,确保全县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向好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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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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