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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开展《临汾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办法》宣传活动

2017-12-06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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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4日,我县在迎旭广场开展《临汾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办法》宣传活动,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郭玉龙,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贺申发,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李军杰,县政协副主席刘科军,县老年大学负责人阎灵娣出席宣传活动。

 

活动通过设立宣传咨询台,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向广大群众普及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化市场、自然保护常识及相关政策法规等,旨在逐步提高全民参与、保护非遗的意识。

 

据了解,临汾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办法自今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办法明确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主管部门和保护机构职责。此次非遗宣传展示活动现场内容丰富,包括省级非遗项目动物棋、花食,市级非遗项目剪纸、花馍、绣花布鞋、绣花鞋垫及县级非遗项目香包等,为市民进一步了解我县风俗文化提供平台。此次活动的举办,对宣传我县民间文化、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受到了群众的一致称赞。来源:智慧乡宁 

记者:刘帅

编辑:王敏秀

责任编辑:殳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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